梁嘉恩藥劑博士
香港大學李嘉誠醫學院
藥理及藥劑學系講師
當健康出現問題,不幸需入院治理,患者及其照顧者必須讓醫護人員了解病人正在服用的藥物,包括醫生處方或自行服用的保健品或中成藥,否則有機會出現藥物事故。
過去曾有長者因肺炎入院,他本身患有柏金遜症並正在服用兩種藥物,惟醫院的內部紀錄只有其中一種。在不知情的情況下,院內醫生未有為病人提供其私家醫生所處方的藥物,令病人柏金遜症的徵狀未能得到最有效的控制。然而,這「用藥差異」並非有意,是由於醫護人員沒有病人的完整藥物清單所致。即便是電子健康紀錄互通系統「醫健通」,都只有公立醫院或診所的藥物紀錄,病人自行服用的保健品或在私營醫療機構取得的藥物資料則一概從缺。
根據2013-14年間本港一項有關醫院老人科病房用藥安全的研究發現,每五名住院病人,就有一名在入院時出現並非故意的「用藥差異」。為避免類似情況發生,建議市民求醫時,可讓醫護人員了解你過去及現在的用藥習慣;若須入院,則建議攜帶或用相機記下平日服用的藥物名稱及劑量。
你和家人可預先準備一份藥物清單,包括每款藥物所適用的疾病或症狀及服用指示,以便醫護人員了解和核對。若患者實際的服用方法與建議服用的指示不一樣,必須通知醫護人員,因患者服用藥物的實際情況有可能影響入院後的治療方案。住院期間,病人亦可向臨床藥劑師查詢藥物治療方案或相關問題;出院時也應與藥劑師確認服用的藥物清單,並商討原有的藥物該如何處置,以免重複用藥或發生其他藥物事故。此外,病人和照顧者亦應注意服藥劑量和服用指示有否改變,了解其原因並盡量紀錄下來,以便醫生日後跟進。最後,若對藥物有任何問題,應盡快向藥劑師或醫生查詢。
<刊載於《am730》,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