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浩勳醫生
香港大學李嘉誠醫學院
臨床腫瘤學系臨床副教授
大家可能以為皮膚癌在香港並不常見,事實不然,皮膚癌其實是香港第六常見癌症。任何人都有機會患上皮膚癌,但是膚色、髮色或眼睛顏色偏淺的人士,喜歡長時間在太陽下暴曬、身上有某些類型的痣或很多痣、及有皮膚癌家族病史者,患上皮膚癌的風險會較高。
皮膚癌主要有三大類,包括基底細胞癌 (basal cell carcinoma) 、鱗狀細胞癌 (squamous cell carcinoma) 和黑色素瘤 (cutaneous melanoma)。基底細胞癌主要是局部侵犯皮膚深層組織,多數出現在曝露於陽光下的皮膚,如頭及臉部;而鱗狀細胞癌和黑色素瘤則可見於各個身體部位,且有較大機會遠處擴散。治療方面,手術是主要的治療方案,一般情況下早期皮膚癌於完全切除後不須要額外治療。放射治療(俗稱電療)則可作為根治或手術後的輔助性治療。
此外,治療晚期或擴散的基底細胞癌及黑色素瘤的方案,在近年亦有重大突破。醫學界分別於基底細胞癌及黑色素瘤內發現變異的刺蝟信號通路 (hedgedog signaling pathway) 及BRAF V600E基因突變,針對這些變異信號通路或基因突變的標靶藥物,已批准用於病人身上。免疫治療亦證實可有效控制中晚期或轉移性黑色素瘤及延長病人存活期。然而,最好的治療當然是預防,避免暴曬、穿戴帽子和長袖衣服,以及塗上防曬系數 (SPF) 15或以上的防曬霜,皆有效減低皮膚癌風險。
<刊載於《am730》,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