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刊專欄
藥物過敏可致命 應停服用速求醫

2019年07月20日
港大醫學院藥理及藥劑學系10周年系列之五

朱幗珮藥劑師
香港大學李嘉誠醫學院
藥理及藥劑學系

「你可有藥物過敏?」 — 每次到醫院求診,都會聽到醫護人員向病人問及這個問題。可是,大多數病人都不清楚「藥物過敏」是怎麼回事,大多隨便回答「沒有」就算。然而,這個問題卻是性命攸關的。

「藥物過敏」是指身體對某類藥物產生免疫反應,可以分為「即發性」及「遲發性」兩種。「即發性」過敏較為常見,可在服藥後數分鐘至數小時內出現,患者會出現如皮膚紅疹、痕癢、呼吸困難及面頸浮腫等過敏症狀,嚴重時可以致命。常見致敏藥物包括抗生素及非類固醇消炎止痛藥等。「遲發性」過敏反應則比較罕見,通常於接觸藥物後數天內出現,症狀主要為皮膚炎。

值得注意的是,「藥物過敏」並不能與「副作用」相提並論。過敏反應與藥物劑量無關,而且只會在某些體質的人身上出現,因此不易預期。副作用則通常與藥物劑量成正比,劑量越高,副作用越重,所以在服用任何藥物之前,可先向醫務人員了解藥物的常見副作用及建議的解決方法。

當用藥後懷疑出現敏感反應,病人應先停藥,記下藥物的名稱、服用劑量及時間,再視乎嚴重程度處理。如果只有局部紅疹及痕癢,而且沒有惡化,可到普通科門診求醫。如果情況嚴重,則應盡快到急症室求診。曾出現藥物敏感的病人應避免自行購藥服用,宜隨身攜帶藥物敏感紀錄卡,以便醫護人員跟進。

<刊載於《東方日報》,2019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