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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理科的種類

07 Jan 2013

香港大學李嘉誠醫學院病理學系列之二

吳呂愛蓮教授
香港大學李嘉誠醫學院
病理學系系主任兼臨床講座教授
陸佑基金教授(病理學)

上星期提到病理科醫生負責為病人的標本作診斷,為臨床醫生提供意見,引導用藥及治療方法,還會預測病人治療前後的效果。在給予意見前,病理科醫生會先分析由臨床醫生提供的病人樣本。臨床醫生可為病人抽血或以內窺鏡探入體內,抽取相關器官的細胞組織。不同的病理科醫生負責處理不同的病理範疇,這些範疇大約可分為以下幾大類:

(一) 血液病理:檢查血液細胞,如:找出病人是否患有血癌;
(二) 組織及解剖病理:檢查組織樣本,如:器官切除後,切片作顯微鏡分析;也會為死去病人解剖找出死因及生前病變;
(三) 化學病理:檢查血液中含有的化學物質;
(四) 細胞病理:檢查身體中的液體,如:子宮頸檢查用的帕氏抹片、痰、尿液、唾液等;
(五) 免疫病理:檢查細胞中的免疫抗體;及
(六) 分子病理:可透過測試基因、染色體替疾病解碼。

由於部分器官深入體內,臨床醫生可能需要在手術進行時,即時抽取病人組織,送交病理科醫生即時為病人提供診斷。在分秒必爭的手術中,既要高度集中分析樣本,又要即時提出手術及治療策略,所以病理科的工作其實是十分富挑戰性的。

(刊載於《am 730》, 2013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