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腎臟移植 (一)

17 Dec 2012

香港大學李嘉誠醫學院腎科系列之十三

蔡寶英醫生
香港大學李嘉誠醫學院內科學系名譽臨床副教授
瑪麗醫院內科及腎病科顧問醫生

姚銘廣醫生
香港大學李嘉誠醫學院外科學系名譽臨床副教授
瑪麗醫院泌尿外科主管

腎臟移植是治療末期腎衰竭患者最理想的方法。成功的移植可令患者重獲腎功能,免卻因需要進行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治療而造成的不便,生活上可全面康復。

由於並不是所有患者均適合進行移植手術,故醫生會先針對患者的病因、身體狀況及心肺功能等進行評估,適合的患者便會被列入腎臟移植輪候名單內,等待合適的腎臟。全港約有1,800名末期腎衰竭患者正在輪候冊上,平均每名患者輪候時間為5年,因此如更多人簽署器官捐贈卡、於衛生署網頁上登記,或向家人表達去世後願意捐出器官的意願,便會給予在輪候冊上的患者多點曙光。

移植腎臟的來源,可分為「遺體捐贈」及「活體捐贈」兩種。「遺體腎」是指由腦幹死亡死者遺愛人間捐出的腎臟。至於「活體腎」便是從患者親屬或經過人體器官移植委員會批准的自願捐贈者捐出的腎臟。

無論是「遺體捐贈」或是「活體捐贈」,醫生都會為患者及捐贈者進行血型及人類白細胞抗原(HLA)配對、抗體以及其他功能檢驗,成功配對後方可安排進行手術及確保活體腎捐贈者不會因捐贈器官而導致健康受損。

(刊載於《am 730》, 2012 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