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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胖症的社會禍害與監管

22 May 2011

葉柏強醫生
香港大學李嘉誠醫學院
兒童及青少年科學系臨床副教授

「肥胖」已成為許多先進國家及城市共同面對的「大流行」疾病,但由於肥胖症涉及個人選擇的生活、運動及飲食模式,所以許多人視之為個人責任,與公眾無關。若處理不當,肥胖症衍生的長期健康和精神心理問題可令整個社會付上高昂的經濟代價,還有機會引致可避免的人命損失與疾病。政府應推行適當的政策保障市民健康,食物標籤立法是一個典型的好措施。
立法授權公開食物營養資料可有助公眾得知有關食物成分,讓大家有更多選擇,安心購買健康食品。為方便監管誤導或含欺騙成分的食物,零售商有責任在食品上提供營養標籤,一方面讓市民放心購買食物,另一方面鼓勵製造商使用健康的食材,造福大眾。
許多研究指出成人肥胖問題源自兒童時期,所以要有效控制其發生,對兒童具針對性的方法必不可少。政府可以立法管制以兒童作銷售對象的垃圾食物廣告,增加不健康食品的稅收和禁止售賣含有不健康成分的食品,如:含反式脂肪的零食等。學校亦理應配合有關措施,限制校內汽水及不健康食品的售賣,加強實行體育與營養的教育及嘗試效法歐美國家,設立早餐會,鼓勵學生培養定時進食健康早餐的習慣。而家長亦應以身作則,以自己的良好飲食及生活習慣作身教,讓兒童有好榜樣可循,過一個開心健康、有自信的童年。

(刊載於《東方日報》,2011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