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
問: |
如果我想在辭世後捐出我的遺體,需要作出甚麼安排? |
答: |
您需要與我們作出登記。您應該與您的家人,特別是您的近親商量您的意願,
並且得到他們的同意。然後填妥登記表格,郵寄給我們。當您辭世後,您的家人需要
通知我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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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
我會否因捐贈遺體而獲得任何報酬? |
答: |
遺體捐贈必需是自願及無條件的。您不會獲得任何款項。然而,您的捐贈將
造福病人,及對醫療教育、訓練和研究有所貢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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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
捐贈遺體有沒有任何費用? |
答: |
捐贈遺體是不需繳付費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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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
如果我已登記為器官捐贈者,我仍然可以捐贈我的遺體給香港大學嗎? |
答: |
可以。您捐贈器官的願望不會受影響。我們會接受捐贈器官後的遺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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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
我以前接受過手術,我仍然可以捐贈我的遺體嗎? |
答: |
可以。無論捐贈者曾做過什麼手術,甚至截肢手術,我們都會接受他們的捐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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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
您們會否不接受某些遺體捐贈? |
答: |
縱使捐贈者曾染頑疾或曾做過手術,我們一般都會接受捐贈的。捐贈者的年
齡亦沒有上限。然而,我們不可以接受死於某些傳染病的捐贈者,如SARS和愛滋病,及接受過法醫解剖的遺體。
登記參與"遺體捐贈計劃"並不保證離世後,遺體一定會被接納。若本計劃需要暫停接收遺體時,則近親或執行人需要為處理遺體另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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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
在我辭世後,我的家人需要怎樣安排? |
答: |
他們需要致電3917 6334與我們聯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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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
在遺體被運送到香港大學之前,家人能否舉行告別儀式? |
答: |
如果家人希望如此安排,是可以的。遺體可於告別儀式後才運送至香港大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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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
遺體會怎樣處理和運用? |
答: |
遺體在運送到香港大學後也許會於短期內使用,又或會在防腐後保存較長時
間,然後再用於醫療教育和研究。當遺體使用後,我們會通過香港政府的墳場及火葬場部安排火化遺體。捐贈人的近親亦可選擇取回骨灰自費
安置。或撒放於將軍澳華人永遠墳場的大體老師紀念花園; 或將骨灰安葬於政府公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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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
若我在登記捐贈遺體後改變主意,該怎樣? |
答: |
您可以隨時改變主意。若您要取消登記,通知我們便可以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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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
若我的家人不同意我捐贈遺體的意願,我可以怎樣? |
答: |
我們鼓勵您與家人商量您的決定,希望他們能知道並且尊重您的意願。由於
法律上處理遺體的權力在執行人或近親,故此我們需要在他們沒反對下才可接受遺
體捐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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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
我想問的問題在這裡沒有列出來,我可以怎樣? |
答: |
歡迎您致電39176334。我們將設法解答您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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